榕建安[2014]43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建设局)、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暂行管理规定》(榕建安[2011]23号)、《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榕建安[2011]24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级示范工地创建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闽建建[2012]12号)等有关规定,由各单位申报,我委组织专家对施工现场进行考核,经评审委员会审定及网上公示,现决定对符合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条件的福州软件园五期综合服务大楼(一期A楼)等180个项目授予2013年度“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称号,予以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2013年度“福州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名单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4年6月26日
链接网址:
http://www.fzjw.gov.cn/cms/siteresource/article.shtml?id=110309761824170000&siteId=2014972591332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