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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转发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防灾减灾日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5-05-27 09:49:27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闽建建函[2014]53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公用局、园林局,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5月10日至16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现将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减〔2014〕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紧扣“城镇化与减灾”主题,切实组织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和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查找本地区防灾减灾工作的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针对暴雨、洪涝、台风、地震、滑坡、泥石流等易发灾害带来的威胁,重点做好城市棚屋区、市政公用设施(地下管网、燃气管道、隧道桥梁、供排水等)、公共场所(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等)、建筑施工工地、城市(含县城)危房等重点部位的灾害风险隐患排查。要督促有关责任单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立即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加强破坏性地震,城市桥梁、供水、燃气重大事故,建设工程安全事故以及防洪防台防涝等应急预案的管理和演练,普及逃生避险基本技能,提高广大干部职工防灾应急能力。
  今年“防灾减灾日”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工作情况,于2014年5月18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省厅工程处(电话:0591-83565103,传真:87614739,电子邮箱:xuty@sina.com。
  附件: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4月29日
  
 
附件:
 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链接网址:
http://www.fjjs.gov.cn/xxgk/zfxxgkzl/zfxxgkml/flfg_zfxxgkml/gcjs/201404/t20140430_947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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