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日前,省住建厅印发了《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的通知(闽建科[2012]3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市建委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联系。(联系人:林璐璐,电话:83314600)
特此通知
附件: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的通知》(闽建科[2012]37号)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详见:关于转发《福建省建筑结构设计若干规定》的通知
